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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6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监管函所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监管函的内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指出的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整改。现将整改措施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在美国的全资孙公司iTalk Global Communications, Inc. (注册地为美国德克萨斯州,以下简称"iTalk Global")及在香港的全资孙公司ITalkTV HONGKONG Limited.(注册地为中国香港,以下简称"iTalkTV HK")于2017年5月相继收到美国加尼福尼亚中部地区联邦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件,诉讼文件中称GUANGZHOU Media AMERICAN Co.Ltd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iTalk Global和iTalkTV HK在美国IPTV平台上播放的某些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拥有的Sky Link TV的版权,请求联邦地区法院判决iTalk Global和iTalkTV HK赔偿约6800万美元(约4.28亿元人民币),并要求上述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律师费。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直至2018年4月9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第11.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 2018年5月4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接到监管函后,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监管函予以高度重视并组织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和分析。为有效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公司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将采取现场或者文件学习的方式,持续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化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的掌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运作。

  (二)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加强沟通

  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公司法务证券部,并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报告责任人及各类重大信息的报送标准、报送时点,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传到法务证券部。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完善沟通机制,确保各类重大信息及时上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规范内部审核流程,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公司将通过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信息披露业务审核流程,完善自查自纠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完善重大信息内部传递和披露流程,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